Sony MZ-N505 MP3 Player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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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限制
微型雷射唱碟錄音機中的錄音系統與卡式和 DAT 機座中的系統有很大差異,以下
所述的限制是其具有的特性。但請注意,這些限制是由於 MD 錄音系統本身固有的
特性,而不是機械導致。
問題 起因
即使唱碟尚未達到最大錄
音時間(60、74 或 80 分
鐘)¦TrFULL§ 仍會顯示。
在唱碟上錄製的曲目達到 254 首時,無論錄音總時間
有多長,¦TrFULL§ 均會顯示。唱碟上錄製的曲目不能
超過 254 首。要繼續錄音,請拭除不必要的曲目。
即使唱碟尚未達到最大曲
目編號或錄音時間,
¦TrFULL§ 仍會顯示。
重複錄音與拭除可能會引起資料分段與分散。雖然分
散的資料可以讀取,但每個片段會被視為一首曲目。
這時,曲目的數目可能達到 254 首,且不能再進行錄
音。要繼續錄音,請拭除不必要的曲目。
無法拭除曲目標記。
即使在拭除許多短曲目之
後,仍無法增加剩餘錄音
時間。
在曲目資料被分段時,12 秒鐘(以立體聲錄音)、
24 秒鐘(以單音或 LP2 模式錄音)或 48 秒鐘(以
LP4 模式錄音)內的片段之曲目標記無法拭除。您無
法結合以不同錄音模式錄製的曲目,例如,以立體聲
錄製的曲目與以單音錄製的曲目。您也無法結合以數
碼連接與類比連接錄製的曲目。
無法計算長度低於 12 秒鐘、24 秒鐘或 48 秒鐘的曲
目,因此,將它們拭除仍不能增加錄音時間。
唱碟上的總錄音時間與剩
餘時間的合計可能不等於
最長錄音時間(60、74 或
80 分鐘)。
一般上,錄音的最小時間單位大約為 2 秒鐘(立體
聲)、4 秒鐘(單音或 LP2 模式)或 8 秒鐘(LP4
模式)。在停止錄音時,即使實際錄音時間較短,最
後的錄音時間始終以 2 秒鐘、4 秒鐘或 8 秒鐘為單
位。同樣,在停止錄音後再次錄音時,錄音機會自動
在下一次錄音前插入 2 秒鐘、4 秒鐘或 8 秒鐘的空
白位置。(這可以防止在進行新的錄音時,誤將前一
首曲目拭除。)因此,只要停止錄音,實際錄音時間
就會減少,且每次停止後的錄音時間最多會縮短 6 秒
鐘、12 秒鐘或 24 秒鐘。
在搜索作業期間,編輯的
曲目可能顯示聲音訊息遺
失。
在搜索時,資料的片段可能會導致聲音訊息遺失,因
為曲目以較正常播放更高的速度播放。
擷取曲目的播放時間與電
腦顯示器上顯示的時間不
同。
這是由於錄音機與電腦的計算方式不同。